“你好,我们是县纪委监委扶贫‘大起底 回头看’专项纪律检查组,今天过来您家了解了解情况……”这是嵩明县纪委监委对2018年以来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发现问题开展“大起底”“回头看”专项纪律检查入户走访时的开场白。为期两周的进村入户核查,进一步精准发现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,把监督的触角精准对接群众的所盼所需。
今年以来,嵩明县纪委监委始终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、第一职责、首要职责,聚焦扶贫领域目标任务强化精准监督,采取入户核查、专项督查、村级巡察等方式,查处问题数、问责领导干部数同比大幅递增,其中,问责处理11人、集体1个;党纪处分17人,同比上升183%;提醒谈话55人,同比上升243%,纠错诫勉谈话57人,办结率达100%。
“我们由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切入,对准焦距、突出重点、弓不虚发,深入落实‘三转’要求,变‘要我查’为‘我要查’、变‘等线索’为‘找线索’、变‘浅层问’为‘深层治’,确保监督不走神、问责不散光。”检查组组长说道。
层层压实主体责任,紧扣扶贫项目、民生保障、扶贫资金等重点领域,紧抓资金分配、项目申报、审核审批、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,紧盯贪污挪用、截留私分、优亲厚友、虚报冒领、雁过拔毛、抢占掠夺、失职失责等突出问题,采取“交叉式、高频率”检查,由县纪委监委牵头,联合县扶贫办、县发改局、县教育局、县民政局、县财政局、县人社局、县住建局、县卫计局等部门,抽调业务骨干组成5个交叉检查组、4个重点检查组,每月“地毯式”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随机抽查不少于一次,抽查农户不少于10家,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、个别谈话、查阅资料、查阅账务等方式,到项目实施现场,到群众中查问题,看实情,了解具体情况,准确掌握项目、资金第一手资料,不放过任何细节和线索。截止目前,共抽查贫困村5个106次,执行五项机制共排查、移交、处置问题319个,同比上升349%。
“李绍林在负责产业发展脱贫攻坚工作中,重视不够,未牵头建立全县产业扶贫机制,产业发展脱贫方案未征求基层意见,没有结合东村、云林、匡郎、荒田、大箐5个贫困村实际情况精准选择产业扶贫项目,制定的产业扶贫方案粗放笼统、操作性不强、项目覆盖建档立卡户少、项目建设滞后,影响了全县产业发展脱贫工作。李绍林被通报问责……”
据悉,县纪委对群众反映集中、性质恶劣的问题,实行提级查处、挂牌督办、典型问题通报曝光。对工作推进不力、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、失职渎职的党委和纪委进行“双问责”。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责任缺失、管理漏洞等问题,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、监察建议书,要求制定问题清单、整改清单,实行销号管理。其中对工作落实不力的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,对1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,有效释放了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强烈信号。
“在扶贫工作中,我主体责任没有扛牢,对各镇(街道)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检查、督促整改不到位,对发现的存在问题未及时移送并有效处理,未对全县扶贫建设项目进展缓慢、扶贫资金拔付率低、部分项目未按期完成等问题及时有效整改,问责扎扎实实给我敲响了一记警钟。”县扶贫主任张某因履职不到位在被问责时谈到。
“问责不是目的,是手段。通过问责倒逼各级责任主体认真履责,强化基层治理,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扶贫领域各环节。”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道。(张普波)